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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(qū)臨園路西段2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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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 發(fā)布于2021-09-01
按照省交通運輸廳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四川省高速公路貨車軸型自動識別設備安裝建設方案的通知》(川交函〔2021〕140號)文件要求,經(jīng)研究,擬在綿陽繞城高速公路安裝高速公路貨車軸型自動識別設備兩套,豐谷收費站、楊家收費站入口治超點位各一套,邀請滿足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采購談判,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采購控制價:16萬元;
二、工期:20天;
三、質(zhì)量及驗收要求:完全滿足省交通運輸廳(川交函〔2021〕140號)文件要求;
四、質(zhì)保期:兩年;
五、供應商資格條件:
1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(shù)能力;
4、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社會保障金的良好記錄;
5、類似項目業(yè)績證明資料。
六、報名提交資料:
(一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,如委托人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委托書、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;
(二)1.供應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書面承諾函;(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,被納入法院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、稅務部門、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(nèi),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(jīng)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(guān)部門處罰(處理)的,不能認定為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);
2.供應商提供單位及其現(xiàn)任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書面承諾函(承諾函格式自擬);
3.2020年度會計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(說明:2020年10月1日后成立公司提供書面承諾函或財務會計制度);
(三)供應商提供能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(shù)能力的書面承諾函原件(格式自擬);
(四)供應商提供2020年以來任意時段繳納稅收和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(說明:免稅單位需提供免稅的相關(guān)證明材料);
(五)供應商提供2019年以來類似項目業(yè)績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;
(六)報價文件(格式見附件2)報價應包括完成本項目的所有設備費、材料費、運費、人工費、施工機械費、安裝費、管理費、稅費、利潤、保險費、維護費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、責任和義務等。
注: 1、以上提供的所有證件必須是有效證件,復印件必須完整、清晰、真實、有效,同時加蓋供應商鮮章;提供虛假信息及資料,將自行承擔無效競標的風險。
2、供應商擬提供的設備軟硬件必須與綿陽繞城高速入口治超系統(tǒng)原設備及平臺無縫銜接,確保兼容性和穩(wěn)定性。
請符合報名條件并有意向的供應商,請于2021年9月6日17:00前將相關(guān)資料送至綿陽市高等級公路開發(fā)有限責任公司。
聯(lián) 系 人:馬先生
聯(lián)系電話:0816-2695115 19909099383
地 址:綿陽市長虹大道北段123號
附件:1.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四川省高速公路貨車軸型自動識別設備安裝建設方案的通知》(川交函〔2021〕140號) 下載點擊:/vendor/kindeditor/attached/file/20210901/20210901152516_85896.pdf
2.報價表格式 下載點擊:/vendor/kindeditor/attached/file/20210901/20210901152544_68123.docx